为加快推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节能工作,省交通运输厅发布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绿色交通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重点支持绿色交通试点县等六类项目建设,项目最高可获得补助资金300万元。
《通知》明确,绿色交通试点项目建设覆盖全行业重点领域。按照交通运输部开展绿色交通试点项目的有关精神,重点支持体现交通运输行业生态文明建设进展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效果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六类项目:绿色交通试点县、绿色公路、绿色运管、绿色港航试点项目,绿色交通运输重点企业试点项目,环保节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试点项目。
《通知》指出,绿色交通试点项目建设将进行第三方评估和跟踪后评价。遵循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申报项目经初审后,通过第三方评估择优选定,所有项目要明确实施期内的目标和任务,实施期限为1至3年,跟踪项目全过程,实施期结束后进行考核验收,并对项目环保节能效益进行后评价。
对六类试点项目建设采取投资补助形式给予资金支持,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建设方案总投资的30%。绿色交通试点县,每个项目省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;绿色公路试点项目,每个项目省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,对获得交通运输部示范工程的每个补助200万元;绿色运管、绿色港航试点项目,每个项目省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;绿色交通运输重点企业,每个省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;环保节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试点项目,每个项目省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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